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拘留多长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中,对被司法拘留者的拘禁时间通常不宜超过37个自然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执行拘押之初,公安部门必须在24小时之内对犯罪嫌疑人展开严肃详尽地审问,并于查明其需求后,在接下来的30日内提请当地人民检察院审批其是否有必要实施逮捕行动。若遇特殊状况,确需延长提请逮捕期限,则可依法适当延迟1至4个工作日。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则可延长至37个自然日。倘若人民检察院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的7个自然日内做出了批准逮捕或者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那么整个刑事拘留的期限总和通常不会超过37个自然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十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21:5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