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还能和解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及到刑事拘留,当事人间是否有可能达成和解,这取决于案情具体发展情况与现行法律的明确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无论是自诉案件,还是部分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当事人都有可能在特定条件下达成和解。举例来说,在自诉案件中,当事人可在法院的指导下,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而在公诉案件中,倘若被害方愿意和解,且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方真心悔过,他们便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轻处罚的申请。 然而,针对涉及刑事拘留的案件,能否达成和解则需依据案件性质、犯罪情节、和解行为的合法性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诸多条件进行全面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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