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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民警怎么处理的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1、在对某人实施拘留之后,应立即将其移送至看守所进行羁押,且这一过程最晚不应超出二十四小时。
此外,还应在被告知被拘留者的身份信息之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向其家属发出书面通知。
2、当公民因某些犯罪活动而遭公安机关拘留时,该部门应对被拘留人员在拘留期间进行二十四小时内的审问与调查。
3、若经查明,被拘留者的行为并不构成刑事罪行,则必须立刻予以释放,并向其颁发相关的释放证明书以示公正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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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0: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