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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黑社会案件是否让律师会见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1、关于会见的权利:从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进行首次讯问或采取正式强制措施的那一刻开始,便具有了委托辩护人的资格;而在侦查过程中,他们仅能够指派律师作为辩护人。其他辩护人若得到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的允许,亦可与羁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面以及通信交流。
2、针对律师的特权: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其所负责的犯罪嫌疑人涉嫌的具体罪名,并有权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四十八小时内暂停手头工作,优先安排律师的会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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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12: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