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逃脱洗钱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洗钱活动的严重性的情况下,任何企图逃离法律制裁或躲避责任的行为都是难以实现的。具体而言:
1.对于涉嫌参与洗黑钱活动并构成犯罪的人士,有关部门有权根据相关法规对其实行刑事拘留,而此项任务通常会交由公安机构来负责实施; 2.一旦公安机关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便会开具相应的拘留证明,随后,警方须依法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关押,同时也需向其家属发出通知,告知他们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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