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中生病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拘留期间患病,拘留机构负有提供医疗保障的责任和义务。若病情达到严重程度,必须经过决定机构的批准同意后,方可为其提供担保以离开拘留场所进行治疗。关于保外就医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可获得保外就医的资格:
1.患有严重疾病且短期内有生命危险; 2.身体残疾导致生活无法自理; 3.年事已高且多病缠身,已经丧失了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对于罪犯保外就医的病残状况,需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具体规定。 然而,根据法律规定,以下类型的罪犯是不允许保外就医的: 1.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 2.犯罪行为恶劣,引发公众强烈不满; 3.服刑期间故意伤害自己或自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四)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作出是否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并通知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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