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案件一个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就涉及由一名罪犯在被监禁一个月内所涉犯的经济案件而言,法律明确的规定为:
首先,对于此类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原则上不应该超过两个月; 其次,若此类经济案件具有相当程度的复杂性且无法在期限届满前得以结案,那么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审核批准,将有可能延长一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这些严格的规定主要目的在于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确保了司法过程的公正性以及程序的合法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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