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公安侦查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我国公安机关对于各类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通常是不允许超出两个月这一期限的。
然而,在确实存在某些复杂情况时,相关人员有权进行申请并得到批准,将侦查有效期适当延长至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明确规定,对于被依法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其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而对于那些案情复杂且在期限内无法完成调查取证工作的案件,则可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将侦查羁押期限延长至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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