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笔录完不让走怎么回事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的规定,一旦犯罪行为发生并导致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调查工作便会展开。
在此过程中,若于24小时内未能走出该司法机构,即表示当事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勘验笔录,它是指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对与犯罪活动密切相关的场所、物品、痕迹以及尸体等进行勘查与检验时所做的详细记载。 而检查笔录,则是办案人员为了确认被害者、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的某些显著特征、受伤害状况或者生理状态,而对他们的身体进行必要的检验和观察之后所做出的客观记录。 检查笔录主要以文字形式进行记载,但也可以采用拍照等其他更为精确、客观的记录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