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嫌疑人多久才会被网上通缉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对于已经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在办案单位经过公安局分管领导批准后便可启动线上追踪,而通常情况下这一过程在三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
在相关法律程序中,公安机关享有在其管辖范围内直接发布通缉令的权力,以有效展开对在逃犯罪嫌疑人的追捕工作。 但是,当公安机关追捕的对象超越自身管辖范围时,他们则须向上一级有权限的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在异地发布通缉令。 此外,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八条和第二百六十九条的具体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时,若发现应予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或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脱逃,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依法实施通缉。 其中,第二百六十九条进一步指出,各级人民检察院如需在本辖区内通缉犯罪嫌疑人,可直接作出决定; 但若需要在本辖区以外通缉犯罪嫌疑人,则必须得到有决定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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