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看守所算刑期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接受拘留所羁押的过程中,此阶段的时间将被视为刑事惩罚刑期的一部分进行累计计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规定,针对管制这种刑种,其刑期应从判决正式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倘若在此之前已经被提前羁押,那么每一天的羁押时间均可以折抵为刑期中的两天。 对于拘役刑罚来说,其刑期同样是从判决正式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这一点上与管制刑罚的处理方式是相似的; 如果存在提前羁押的情况,那么每一天的羁押时间也会被折抵为刑期中相对应的一天。 至于有期徒刑,其刑期同样是从判决正式执行之日起进行计算; 在此之前如有提前羁押的情况发生,每一天的羁押时间亦会被折抵为刑期中相应的一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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