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拘留日期是从被拘留当天算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1.根据相关规定,拘留时间以被执行之当日计算。
换言之,即使在深夜12点之后,也应计为第二日的开始。
2.拘留作为一个法律术语,通常指代将人或物进行扣押和拘禁的行为。
根据性质不同,可分为以下三类:
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及民事拘留。
其中,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手段;
行政拘留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范畴;
而民事拘留作为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方式,同样是民事诉讼程序中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有碍侦查的情况包括:
其他共同犯罪嫌疑人闻讯后有可能逃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可能互相串通,订立攻守同盟的;
其他犯罪有待查证及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等。
但在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
对没有在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无法通知的情况包括:
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
被拘留人无家属或工作单位的;
等等。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8 15:2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