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和盗伐林木罪在犯罪构成上的不同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盗窃罪和盗伐林木罪在犯罪构成上的不同有哪些? (1)、客体不同,盗伐林木侵犯的是森林资源保护制度,而盗窃之侵犯财产权益。zhi (2)、主体不同:盗窃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盗伐林木罪由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 (3)、对象不同:盗窃罪是普通财物,盗伐林木罪是正在生长的林木。 二、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盗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盗伐林木罪,是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林木不归本人或者本单位所有,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盗伐。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盗窃罪和盗伐林木罪两者都是属于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形下就盗窃他人和国家的财物,但对于这两种是属于完全不同的法律条款,在犯罪的构成上主体不同、客体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不同的情形所处理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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