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的期限37天怎么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计算如下:
1、一般拘留嫌疑人后应当在3天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应在7天内决定,一共10天; 2、提请检察院批准的时间可延长4天,即共为7天,再加上检察院的7天决定时间,一共14天; 3、对于流窜作案等重大嫌疑人,公安机关提请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30天,加上检察院的7天时间,一共37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