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的人有选举权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答:
有。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也有选举权的,只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刑事拘留是我国刑事诉讼当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但仅仅是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此时的犯罪嫌疑人仍然不属于罪犯。刑事拘留只是强制措施,并不是刑事处罚,更没有剥夺政治权利,因此不影响选举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