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和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逮捕和拘留的区别如下:
1、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 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2、羁押的期限不同。 拘留的羁押期限,通常为10日,最多为14日; 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为整个法定办案期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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