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期间起算是拘留期间起算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羁押期间起算不是拘留期间起算。根据办案单位提供的犯罪嫌疑人抓获经过或者到案说明,羁押期限应当自抓获之日起计算,而非从拘留或者逮捕之日起计算。因为,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人身自由即处于被剥夺状态,虽然未被刑拘或者逮捕,但已经处于事实上的羁押状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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