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诉讼制度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诉讼制度同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是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发展变化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刑事诉讼制度有: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五)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六)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21:5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