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卖毒品罪追诉期多久结束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贩卖毒品案中,法定的追诉期限需依据可能会被判定执行的刑罚进行裁量而定。
刑期上限若为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追诉期限则设定为二十年。 然而,若超过这一法定时限后,司法机关仍坚持认为有必要追究贩卖毒品者的刑事责任,便需要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才能启动追诉程序。 贩卖毒品行为,无论涉毒物品数量的多寡,皆应视为犯罪行为,并对其追究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施以刑事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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