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有毒食品100万量刑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售卖毒害性食品的涉案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左右,那么其情节无疑已相当严重。
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生产、贩售的各类食品之中掺杂加入有毒、有害的非食用物质的行为,以及明知食品掺杂有毒、有害的非食品物质仍然进行销售的行为,均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罚金; 如果该行为对人体健康产生了严重损害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同样也需缴纳罚金; 而对于导致他人死亡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案件,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在此类案件中,涉案金额高达100万元的情况,往往会被视为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因此量刑范围可能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还需结合其他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例如犯罪嫌疑人的供认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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