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卖毒品罪可以不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贩卖毒品罪在某些特殊情形之下确实有免予起诉的可能性,但是这一条件颇具约束性。
例如,若所涉犯罪情节极其微小且对社会危害程度有限,以至于不能被视为犯罪行为的话,便有可能不予起诉。 此外,倘若犯罪行为已经超出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同样有可能不会面临法律诉讼。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贩卖毒品罪乃是性质极为恶劣的刑事犯罪之一,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将受到国家法律的严厉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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