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贩卖毒品罪逮捕令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买卖毒品罪指控的逮捕令,其本质是由人民检察院或者是人民法院在进行侦查、起诉以及审判各个阶段,经审查对比,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存在出售毒品的嫌疑,并且有充分的证据用以证实其犯罪行径,并确认有实施逮捕之必要性时,依照法定程序所颁发的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此份逮捕令的颁发昭示着公安部门即将根据命令内容,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措施,以此方式来限制其人身自由权。 这无疑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关键环节,目标在于推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的有序开展,有效地预防犯罪嫌疑人试图逃避相关调查、起诉与审判,又或者利用自身条件继续从事违法活动,进犯公众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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