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毒罪多长时间不再追究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贩卖毒品这一重罪的追诉时限问题,主要依据的是其可能被判处的处罚措施。
具体来说,如果某项特定的犯罪行为所对应的上限法律惩处为未满五年的有期徒刑,那么相关追诉的时限就将被设定为五年; 若该犯罪行为所对应的上限法律惩处为五年以上但未满十年的有期徒刑,则追诉的时限将被设定为十年; 而当该犯罪行为所对应的上限法律惩处在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范围内时,追诉的时限便会被设定为十五年; 最后,当该犯罪行为所对应的上限法律惩处在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情况下,追诉的时限将会被设定为二十年。 然而,如果在二十年后仍然认为有必要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的话,必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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