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被刑事拘留了还会去强戒吗
分类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之三十九条的明文规定,对于孕期或正在哺乳未满周岁婴幼儿的妇女,若是身陷毒品成瘾之中,以及年龄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皆不适用于施行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据此,若被羁押者处于以上特定情况之一,便无法被强制隔离戒毒。至于其他涉毒成瘾者,依照第四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应设定为两年。若在戒毒过程中表现良好,强制隔离戒毒机构有权向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机关提交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申请,待该机关批准后方可执行。如需延长戒毒期限,亦须由强制隔离戒毒机构提出申请,经决定机关批准后,最长可延长至一年。总而言之,被刑事拘留的人士是否会面临强制隔离戒毒的命运,主要取决于他们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无需强制隔离戒毒的条件。若不满足此条件,则有可能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接受强制隔离戒毒,具体的期限及程序将根据实际情况与诊断评估结果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九条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吸毒成瘾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对依照前款规定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社区戒毒,由负责社区戒毒工作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帮助、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1 11:2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