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戒毒是否属于行政处罚范畴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强制戒毒这一手段,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这并非单纯意义上的惩罚办法,因为它既不被归类为行政处罚范畴,亦非刑事处罚的一环。
严格来说,强制戒毒实际上是通过实施一系列的行政手段,对那些吸食以及注射毒品成瘾者在特定期限之内进行强制性质的药物治疗; 同时辅以心理治疗及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等方式,帮助他们逐步戒断毒瘾。 本质而言,这项举措其实就是对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性的康复治疗。
法律依据: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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