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毒驾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毒驾车已被明确界定为具有高度危险性的驾驶犯罪行为,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例,即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条款的明确规定,一旦由于染有毒瘾而导致驾驶机动车,即可被判定为危险驾驶行径,从而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对于此类涉案犯罪的量刑标准,一般包括拘役(即较短时间内剥夺个人自由的刑法措施)以及罚款的双重惩罚方式。当然,具体的刑期长度以及罚款额度取决于案件本身的严重程度,需由法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通常来说,刑期范围会在一个月至六个月的拘役之间浮动,同时还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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