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毒罪未抓住会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没有被成功逮捕的贩毒罪犯能否获得减刑,这个问题的答案需要结合特定案例进行深入分析。通常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被警方通缉后一直未受到牢狱之灾,那么当他们在日后被捕并判定犯有贩毒罪行之后,法院将根据涉及到的诸多元素,例如犯罪行为的严重性,罪犯的认罪态度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影响来加以综合判断。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能够采取积极措施来弥补受害者所受的伤害,展现出诚挚的认错态度,甚至有立功的行为表现出来,这些情况都有可能被视为具有减刑的可能性。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得到减刑的裁决,还需由法院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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