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吸毒主动投案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单独的吸食毒品行为并不构成为刑法上规定的罪行,也因此无法受到刑事处罚,即通常所说的“不判刑”。
然而,倘若在吸毒行为中遭到法律程序的追究,当事人有可能会面临为期长达十五天的行政拘留。在实践中,警方若经调查确认涉案者存在吸毒成瘾问题,则有权对其实施强制戒毒。针对吸毒者的处罚标准,通常是由十日至十五日不等的拘留期限,并且可以并处二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在较为轻微的情况下,罚款金额或降至五百元人民币以下,同时拘留期限也可能缩短为五日。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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