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吸毒第二次拘留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初次以外再次接触毒品的人士,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将面临10天至15天的行政拘留,且可同时处罚金额在人民币2000元以内;若情节相对轻微,则仅需接受5天以下的拘留处理或支付大约500元的罚款即可。
然而,倘若被判定为具有严重依赖性者,则可依法予以强制戒毒措施。 此时,强制戒毒的决定须由县级及以上级别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实施。 针对那些经过社区戒毒仍然无法彻底脱离毒品影响的人士,公安机关有权直接做出强制隔离戒毒决策。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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