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吸毒行为界定不包括以下哪种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吸毒行为的界定并不涵盖诸如某些癌痛患者使用吗啡进行止痛以及因外伤性骨折而需要吗啡镇痛的病患等情况,此类行为通常不能被判定为吸毒。
然而,当行为人为例行检查时发现其尿液样本含有毒品代谢物呈现阳性反应,且于现场被公安部门查获时,如果同时有证据表明其持有或者正在吸食、注射毒品,则此类情况便可被界定为吸毒行为。
法律依据: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吸毒成瘾认定,是指公安机关或者其委托的戒毒医疗机构通过对吸毒人员进行人体生物样本检测、收集其吸毒证据或者根据生理、心理、精神的症状、体征等情况,判断其是否成瘾以及是否成瘾严重的工作。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