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卖多少克毒品判死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死刑判决的适用剂量,这取决于各类毒品的具体情况。在以下标准范围内,可能被判处死刑(请特别注意,这里提到的仅仅是有资格被判处死刑,并不代表一定会判处死刑):
1.超过1000克的鸦片; 2.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超过50克; 3.苯丙胺类毒品(除外甲基苯丙胺)超过100克; 4.含有五千克大麻油、十千克大麻脂、一百五十千克大麻叶和大麻烟的物质; 5.含有五十克可卡因; 6.含有一百克吗啡; 7.含有二百五十克哌替啶(针剂需达到100mg/支规格,且不少于两千五百支;片剂需达到25mg/片规格,且不少于一万片;片剂需达到50mg/片规格,且不少于五千片); 8.含有十毫克盐酸二氢埃托啡(针剂或片剂均需达到20ug/支、片规格,且不少于五百支、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品数量累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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