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贩毒3.5克判刑多少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毒品犯罪的量刑问题,主要根据所涉及的毒品种类以及数量来决定。以海洛因和冰毒(即甲基苯丙胺)为例,如果贩卖的数量小于等于7克,那么将会被判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贩卖的数量介于7到10克之间或者虽然少于7克但是向三个以上人员分销,或者进行了三次以上贩卖行为,则将面临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处罚;若是贩卖的数量超过了10克且不满50克,那么将会被判处七到十五年的有期徒刑;而一旦贩卖的数量达到50克甚至更多,就将被处以最高至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严厉惩罚。
再者,为了合理确定犯罪分子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毒品案件中除了可能会面临死刑的严重后果外,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考虑通过对化学品纯度的换算比例来确定具体的量刑标准,而是将查获的实际数量作为衡量其罪行轻重的唯一依据。这也就是说,同样是一百克的海洛因供品,无论是其纯度是50%还是仅仅5%,都不会因为纯度的高低而影响最终的量刑决策,也就是说,都会以一百克的数量来作为被定罪量刑的依据。 然而,在实践操作中,对于那些纯度极低下的新型毒品案件,法院亦有可能会基于特殊情由考虑纯度因素,从而给予相应程度较轻的判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347条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千克以上,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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