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金额1万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卖售的有毒、有害食品数额累计已达一万元人民币,则可能会被判处为期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缴纳罚金作为刑事责任承担。
然而,实际的量刑裁决将根据诸多复杂要素进行综合性考量,包括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社会影响的恶劣程度以及是否存在自首或立功等行为,这些都是决定其刑罚轻重的关键因素。 倘若在出售过程中引发了严重食物中毒事件,抑或是导致了其他形式的严重食源性疾病,以至于给人体健康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和风险,那么量刑程度将会相应地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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