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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金额怎么认定
分类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相关犯罪追究刑事责任时,对涉案金额的具体判定通常需要依据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性评估,如销售所获得的收益、面值总额等等。
所谓“销售收益”,即犯罪分子通过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实际获取的货币资金;
而“面值总额”则涵盖了已经售出及尚未出售的有毒有害食品按市场公允价值计算得出的总价值。
若存在多次销售行为,则需将各类销售额累加后作为总体金额进行考量。
在处理共同犯罪案件中,需根据各被告人所参与之犯罪行为涉及的销售金额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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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9: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