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人骗了帮人洗了一万块钱是否构成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条文,凡是在明知道所参与的活动涉及到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受贿犯罪以及破坏金融监管秩序犯罪、金融欺诈犯罪等恶劣活动时,为了掩盖、隐瞒这些非法所得及收益的真实来源与性质,而实施了以下任何一种行为者,均应当依法被剥夺上述犯罪活动的所有非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同时,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惩罚,并且还需要按照洗钱金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以下的比例缴纳罚金;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话,则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要按照洗钱金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以下的比例缴纳罚金: (1)向他人提供自己的资金账户; (2)协助将非法财产转化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等形式;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帮助资金进行转移;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5)采用其他各种手段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真实来源和性质。 对于单位犯下上述罪行的情况,将会对该单位施加罚款的处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也会给予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惩罚; 若情节严重,则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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