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案准则,主要涵盖以下几种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凡属在生产或销售的食品中非法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材料的情况,以及明知掺有此类原料而依然销售该食品的行为,均应依法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