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冒伪劣产品量刑依据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假冒伪劣产品量刑依据,乃是在评断和裁决涉嫌制造、销售伪劣商品之违法犯罪行为时所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与规范。
在我国现行刑法体系下,对于涉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主要根据犯罪行为涉及的金额规模、情节的严重性以及对社会公共利益所带来的损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考量。 举例来说,若销售金额在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则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同时还需附加或单独缴纳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两倍以下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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