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认定为企业洗钱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企业洗钱罪的界定,需明确的是,此种罪行系指公司或团体在清楚知晓特定财产及其所产生的收入系来自于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恶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及金融诈骗犯罪时,为了遮盖、隐匿此类财产的原始来源以及其真正属性,有意识地采取各种手法如提供金融账户、协助将财富转化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或者通过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来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等,从而达到洗钱目的的行为。
在具体判断是否构成企业洗钱罪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首先,从主观层面来看,企业必须对上述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具有掩饰、隐瞒的故意; 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企业必须实际实施了法律规定的洗钱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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