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都是什么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属于一类强制性措施,而非具体罪名之定义。
然而,在普通情形之下,当某个个体被怀疑涉及到潜在犯罪时,其往往面临着被采取刑事拘留的困境。 具体而言,各类形形色色的罪行,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贪污罪、受贿罪以及走私罪等,都可能导致刑事拘留的发出。 该项措施的具体适用于警方或地方检察部门在调查案件过程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重大的犯罪嫌疑人行为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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