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人跑了咋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涉案人员在刑拘期内逃离事发现场,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明文规定,公检机关可依法采取各种必要的侦查手段以应对此种情况,这其中包括以隐蔽身份进行侦查工作。
若逃脱人员涉嫌从事了诸如贩卖毒品或走私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公检机关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控制下交付行动。 因此,公检机关应当立即展开紧急行动,全力搜捕潜逃人员,并在此过程中合理运用法定许可范围内的侦查技术和方法,以确保将其成功抓获归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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