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有害食品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生产有害食品罪量刑标准的相关法规要求如下:
若有人刻意在其生产或销售的食品中非法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在明知的前提下仍销售掺有此类非食品原料的食品,那么将面临五年内以下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数额的罚金; 但若因其行为已经给人体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或是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五年以上至十年内的有期徒刑,同时接受数额相匹配的罚款制裁; 若该行为导致人员死亡,亦或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则应依照我国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进行严肃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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