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校学生洗钱罪立案标准如何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在校学生涉及洗钱嫌疑问题,实现立案的标准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具体来说,值得关注的是第一百九十一条中的法律条款。如果这位在校学生实施了条例中所列举的任何一项洗钱行为,比如提供资金帐户、将财产转换成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或是透过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工具来转移资金,甚至是跨境转移资产,以及采用其他手段掩盖、隐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并且这些行为涉嫌掩饰、隐匿的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那么这位学生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犯下洗钱罪。 然而,在决定是否立案时,我们还需要考虑到其他一些因素,例如这位学生的年龄、他的行为是否符合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存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等等。如果这位学生尚未年满18岁,而且他的行为也不符合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规定,那么很可能不会对他进行立案。总的来说,是否应该立案,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判断。如果这位学生的行为满足了洗钱罪的所有构成要件,并且没有其他法定的不予立案的情况,那么我们可以考虑对他进行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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