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判一年半怎么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洗钱犯罪的立案标准。
若行为人明知自身涉及到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以及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情况,并且为了掩盖或隐瞒这些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涉及到了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即符合了警方的立案追查条件: 第一项,提供资金账户给他人; 第二项,协助他人将资产转化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 第三项,通过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帮助他人转移资金; 第四项,协助他人将资金汇往境外; 第五项,采用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其次,关于洗钱犯罪的量刑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自然人犯洗钱罪的,应当没收其参与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走私犯罪所获得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同时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金; 如果情节严重,则需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金。 而对于单位犯洗钱罪的,则应对该单位判处相应的罚金,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以提供资金帐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通过转帐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以及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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