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侦什么情况下不予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济犯罪侦查队对于案件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存在明确的犯罪行为; 其次,该案符合本部门的管辖权范畴; 第三,犯罪涉及金额应当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立案界限。 若经审查,发现并无具体的犯罪现象发生,或者违法事实极其轻微,并不适宜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应决定不予立案,同时须向举报者给出详尽充分的不立案理由。 如举报人对此持有异议,可提出复议申请以求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