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判刑怎么判刑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所采取的审判原则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具体来说,对于年满十二周岁而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他们犯下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极其严重的罪行,并且致人死亡或者使用了极度残暴的方法导致他人重伤乃至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地步,那么这些未成年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样地,年满十四周岁而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假如他们做出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以及投掷危险物品等罪恶滔天之举,那么也必须为此付出法律代价。 然而,对于已经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罪犯,则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是在进行量刑判决时,我们会充分考虑到孩子们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犯罪时的年纪、这是否是他们第一次触犯法律、以及他/她在得知犯罪事实后的悔过表现等等多种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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