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成立数额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罪的构成并不仅仅依靠其所得财产的数额这一单一因素作为评判标准。
当行为人以暴力手段或威胁、恐吓等方式,不论其所劫取的财产价值大小,甚至未能实际取得任何财物,都将被判定为触犯抢劫罪。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抢劫财物的数量确实会对量刑产生影响。 通常情况下,对于抢劫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各个地区可能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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