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加重处罚是结果加重犯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法典的规定之中,可以看到绑架罪的加重情节并不仅仅局限于结果加重犯这一形式。
实际上,相关的案件情景错综复杂,绑架罪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需要给予加重法律制裁,比如在进行犯罪活动期间杀死被害人、对被绑架人实施暴力行为导致其重伤或死亡等等。 这些复杂的情况中,部分加重情节属于典型的结果加重犯,但也有一些情况是将非法拘禁的手段行为与被害人为主要考虑因素相结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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