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加重判几年以上刑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到绑架犯罪的加重情节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致使被绑架人死亡”这一情况主要是指在实施绑架行动的过程中,采取了暴力手段或实施了残忍的虐待行为,从而直接导致了被绑架者的死亡; 其次,“杀害被绑架人”则是指在成功控制住被绑架人之后,出于勒索财物未果或其他未能达成的目的,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一些原因,而故意将被绑架者杀害的恶劣行径。 当绑架者成功得到了约定的赎金后,再将被绑架者杀害,这种情况无疑会被视为加重情节,其社会危害性和恶劣程度也会因此而增加。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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