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和盗窃罪的想象竞合如何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涉及到对抢劫罪以及盗窃罪之间的想象竞合情况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会将之判定为抢劫罪。
这主要是由于抢劫罪相较于盗窃罪而言,其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 在面对此类想象竞合的情况时,我们需要遵循“从一重罪”的原则来进行处理,而抢劫罪往往会面临更加严厉的刑事制裁。 所谓想象竞合,即是指同一行为同时触犯了数项不同的犯罪罪名。 在此种情况之下,我们应该根据该行为所触犯的所有罪名之中,法定刑期最长的那一项罪名来确定最终的罪名并予以相应的刑事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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