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的罪与非罪如何界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评判故意伤害罪的性质和量刑范围时,首要关键在于衡量伤害行为是否属于故意施行,而受到伤害所带来的结果又能否达到法定的严重程度。
若涉案人员在主观上确实存在着要伤害他人肢体的意图,而其客观行为中也实际实施了相关的损伤行为,并且最终导致受害者出现了轻伤级别或者超出这个等级的显然可见的伤害结果,那么便可大致被认定为构成本罪。 然而,若是仅为轻微的嬉戏打闹或并非出于故意的行为所引发的相对轻微的伤害,且受害人的身体状况尚未达致能够被划分为轻伤的范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般而言将不具备构成所谓“故意伤害罪”的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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